液氯鋼瓶即使在設計、制造方面符合要求,如要充裝環節未嚴格控制,也會引起事故。近年來,由于液氯鋼瓶超裝或物料倒罐發生化學反應所引起的液氯鋼瓶爆炸事故屢見不鮮。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在
鋼瓶生產線上要注意。
對鋼瓶的要求
1、檢查有關資料及鋼瓶本體
液氯充裝鋼瓶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新瓶,另一種是周轉瓶。新瓶應隨帶鋼瓶質量合格證;周轉瓶即已經充裝過液氯,用完后又返回充裝廠重新充裝的鋼瓶,液氯充裝站應對鋼瓶本體進行外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鋼瓶漆色、字樣清楚;安全附件齊全;瓶內余壓0.05MPa以上,鋼印標記識別;在技術檢驗期限內;瓶體外觀潔凈、完好無損。
2、充裝前應對鋼瓶進行外觀檢查、鋼瓶閥門整修、頂針(閥芯)密封面檢查、皮重檢查,確認該瓶已經過處理,鋼瓶皮重符合規定方可進行。
3、液氯鋼瓶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充裝:
(1) 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定或漆色、安樣脫落,不易識別氣體種別。
(2) 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3) 未判明裝過何種氣體及瓶內余壓低于0.05MPa以下。
(4) 瓶體溫度超過40℃。
(5) 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6) 超過技術檢驗期限。
(7) 瓶體外觀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8) 瓶體或瓶閥處沾有油脂或污物,瓶閥外腐蝕嚴重。